2023年11月29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和出台,为书香天津建设夯实法治基础,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有益于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提升天津城市文化软实力,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
一、立法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中国高度重视。今年10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七个着力”的重要要求,指出要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深化全民阅读活动。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民阅读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注入法治动能。
2016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播,支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2020年,中宣部印发《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就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中国”。一系列法律、文件的出台,为我市开展相关地方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2020年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天津的意见》,对书香天津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全民阅读活动在我市蓬勃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有必要制定一部全民阅读促进地方性法规,将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助推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条例共六章三十四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明确各方职责,推动社会共同参与。
全民阅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必须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加强宏观指导,同时,鼓励、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全民阅读长期深入开展。条例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支持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全民阅读工作。二是,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围绕“书香天津”全民阅读品牌,开展系列评选活动,推进全民阅读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提高全民阅读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优质阅读内容供给。
全民阅读的核心是阅读内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全民阅读提供更多优质阅读内容。条例作了以下规定:一是,鼓励出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以及具有本市历史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的出版物。鼓励开发相关文创产品。二是,鼓励和支持开展数字阅读、有声阅读、视频阅读、云课堂等多媒体阅读活动。全民阅读设施利用信息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开展数字阅读推广服务。三是,新闻媒体应当发挥正确舆论引导作用,宣传报道全民阅读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民阅读服务,构建声、屏、报、网、端一体的全民阅读宣传推广阵地。
(三)坚持公益普惠,同时保障推动重点人群阅读。
公益普惠、保障重点是开展全民阅读工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全民阅读具有典型的公益性,加快推进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面向基层群众,保障全民平等享有基本阅读权益。对此,条例规定了图书馆三级总分馆体系建设等内容,体现了公益普惠性;还规定了“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开展本单位全民阅读活动。鼓励和支持依法设立公益性阅读组织。”二是,保障和促进青少年阅读是全民阅读工作的重点。条例明确,教育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对家庭阅读提供指导和支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发挥言传身教作用,为未成年人做好阅读示范和表率,营造良好的家庭阅读氛围。对于一些特殊人群,条例规定,政府举办的全民阅读设施应当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提供必要的阅读辅助设施和相应服务,向视障、听障人士提供盲文出版物、有声读物、视频读物等资源。
(四)完善全民阅读设施,形成便利可及公共阅读圈。
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全民阅读设施,形成一区一书城,一镇(街)一书吧,一村(社区)一书屋的全民阅读基础设施体系。条例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相关标准,结合本行政区域内人口规模、分布和阅读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全民阅读设施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形成便利可及的公共阅读圈。二是,区文旅部门应当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纳入图书馆服务体系,开展图书流动服务,建立以区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书屋书吧为基层服务点的三级总分馆服务体系。三是,推动全民阅读服务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推广运用数字图书馆、电视图书馆等,打造数字化场景,便利社会公众随时随地获取各类阅读服务。四是,条例对于促进实体书店发展,设置公共阅报栏(屏)、数字阅读设备等全民阅读设施作了具体规定。
(五)丰富全民阅读活动,推进“书香天津”品牌建设。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是推进全民阅读的重要方式。条例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本市推广“书香天津”全民阅读品牌,定期举办海河书香节、书香天津·读书月、图书展会等推广交流活动,建设具有推广、交流、激励和分享等功能的“书香天津”阅读活动平台。围绕“书香天津”全民阅读品牌,开展系列评选活动。二是,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选拔、培训阅读推广人,为阅读推广人开展公益性阅读推广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三是,鼓励实体书店开展读书讲座、阅读分享、演讲诵读等阅读推广活动,提供阅读指导、推荐优秀读物、培训阅读服务志愿者等服务。
(六)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经费政策保障。
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全民阅读工作的组织保障力度。条例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全民阅读工作,协调和督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全民阅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文旅、教育等部门建立健全全民阅读工作协调机制。文旅、教育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全民阅读工作。二是,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安排所需资金;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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