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喻云林出席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飞,党组成员王小宁,副主任李虹、张庆恩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向杰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清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审议项目安排的有关情况,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商务局、河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喻云林指出,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客观需要。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喻云林强调,新时代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结合天津实际创造性开展立法工作。要严格遵循地方立法工作的原则规律,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坚持立改废并举,坚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工作。要准确把握地方立法工作的功能定位,突出地方特色,突出细化规定,突出探索创新,突出法治统一,更好发挥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要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找准人大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定位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做到以法促发展、惠民生、守文脉、强治理、护生态、助协同。要着力加强地方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的能力,注重发挥“外脑”“智库”作用,为地方立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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