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杨周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魏丽彤为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肖毅为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蒋磊为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王政启、邢莉莉、刘雨珣为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索世宁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驻天津铁厂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姚强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裴然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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