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此次执法检查分成5个检查小组,每组10支小分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各区街道社区、大街小巷、“三站一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网红打卡地、场馆展馆、公园广场、集贸市场、背街里巷、城郊结合部等实地检查环境卫生和文明行为规范遵守情况,实现了全市16个区全覆盖。